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加強中冶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類供應商管理,落實供應商“擇優(yōu)劣汰”的管理機制,根據(jù)《中冶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物資供應商管理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公司招采中心組織各分子公司、項目部對2018年度有合同關系的供應商進行了量化考評,對沒有合同關系的供應商進行了符合性審查,考評期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。目前量化考評和符合性審查工作已結束,現(xiàn)對結果進行通報(詳見附件),請各單位按照物資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執(zhí)行。特此通知。
中冶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
2019年2月18日